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化学废液收集、
处理规范
(2019年1月1日)
一、化学废液定义
本规范中的化学废液是指在实验室内进行化学实验后产生的废液。本规范不包括原瓶存放的液态化学品,原瓶存放的液态化学品处置方法参见《实验室化学固体废物处置安全规范》。
二、废液容器的要求
(一)使用学院统一下发的废液桶;
(二)废液桶应放置于二次承接容器中,放置溢漏。
三、废液容器的贴标
(一)使用学校统一制作的“危险废物标签”
(二)收集前,在准备收集废液的废液容器上贴“危险废物标签”;
(三)根据要收集的废液的性质,在“危险废物标签”勾选对应的废物分类,一个废液容器只能选一种分类。
四、废液的收集
(一)分类收集
1. 严格按照《实验室废液相容表》收集,在所有废液收集处张贴《实验室废液相容表》;
2. 按有机废液、强酸废液、强碱废液、其它无机废液等分类进行收集;
3. 非化学废液严禁倒入废液容器中。
(二)防止遗洒
在收集时须使用漏斗帮助收集,以防止发生废液遗洒;建议收集时在废液容器的下方摆放防漏盘。
(三)作好记录
废液倒入废液容器后,在“危险废物标签”上写明倒入废液的主要成份或化学名称,危险情况(有毒、有害、腐蚀、易燃、易爆、刺激、石棉、爆炸)。
(四)停止收集
有机废液收集到废液容器的3/4,其他废液收集到废液容器容量的4/5时,该容器即为集满,须更换新的废液容器。
五、废液的处置
(一)学校按时将待处置的废液回收统一处置,学院会定期按时发布通知,各实验室接到通知后及时安排好人员进行处置;
(二)处置当天,实验室应组织人员将待处置的危险化学废液搬至指定地点,完成本实验室废物称重、上车等交接工作后,方可离开。